铁路运输的运单是不是不能作为物权凭证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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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铁路运输的运单是不能作为物权凭证得。

铁路运单只是运输合约和货物收据,不是物权凭证,但在托收或信用证支付方式下,托运人可凭运单副本办理托收或议付。

铁路运单一律以目的地收货人作记名抬头,一式两份。正本随货物同行,到目的地交收货人作为提货通知;副本交托运人作为收到托运货物的收据。在货物尚未到达目的地之前,托运人可凭运单副本指示承运人停运,或将货物运给另一个收货人。

扩展资料:

如仓库、提单(B/L)、提货单、债券(bonds)、股票及息票等是物权凭证,以及在通常商业或融资过程认为,以作为证明持有人有权受领、占有及处分该凭证及其有关货物之任何其他凭证。

提单持有人,不管他是否真是该货的主人,只要他能递交提单,就可提货。物权凭证可分为流通或转让与不流通或不转让两类,一般使用的属于可转让凭证。

常见的物权凭证包括:房产证、土地证、提单(空运提单不是物权凭证,不可转让)、宅基地证等等。

注意要区分债权与物权,比如:房产买卖合同只是债权关系,不是物权凭证,只有拿到房产证,才是物权凭证。

另外,物权并不仅仅指所有权,还包括使用权,他物权等,因此,像土地证实际只是土地使用权证(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)也是物权凭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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