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口乌兹别克斯坦问题求教

小弟有一批设备发往乌兹别克斯坦。客户打钱到我的离岸公司A,我打美元到国内的代理公司B,B打人民币代理出口工厂C的货并帮我退税,和客户签订的贸易合同是FCA工厂(因为我离岸公司的名称和工厂很相近,客户以为就是工厂),问题是:
1. 客户要求清关单据的抬头必须是工厂C,这个没问题,但乌兹别克斯坦清关要中国报关单复印件,而报关单上的公司名称是我的国内代理B,这样就出现了不一致是否影响清关。
2. 客户要求做工厂C抬头的一般贸促会产地证,工厂做不了,我是否可以找代理做双抬头的产地证?就是那种代理O/B工厂C,乌兹别克斯坦那边这种双抬头的产地证是否影响清关。

不胜感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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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nter - 致良知-物流企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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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影响清关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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